我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短学期研究生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6 点击: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创新实践管理办法》和《厦门大学研究生夏季学期教学和实践活动组织与管理办法》,现将2022年短学期研究生实践活动组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要求

1.研究生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田野调查、社会调查、创新实践、挂职锻炼、企业(基地)实训实践、科技文化服务、劳动实践、志愿服务以及其他形式的实践活动等。实践的组织形式可以是学校组队、学院组队,也可以由研究生自发组织开展实践。提倡以小组或团队形式开展实践活动。

2.除田野调查、创新实践和志愿服务外,研究生实践活动一般安排在短学期或寒暑假进行,应尽量安排在短学期,或者在暑假的开始阶段或结束阶段完成。

3.外出开展实践的研究生应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严格遵守国家、学校和实践地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4.学院将统一为短学期和暑期外出实践的研究生和带队教师购买保险,保险方案详见附件4

5.短学期期间,鼓励实践团队向研究生院实时推送研究生实践精彩活动新闻宣传。研究生院将通过网页、微信等向全校宣传推广。

6.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在两周内(寒暑假可顺延)向学院提交《厦门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创新实践活动报告表》,其中包括个人实践小结(不少于1500字)和实践单位评语。组队实践的研究生应提交一份由团队成员共同完成的实践报告(不少于3000字)。

二、经费资助

研究生院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学院在短学期集中组织研究生开展实践,并根据研究生人数、实践地点和落地实践的天数等进行资助,资助标准详见附件1。落地实践天数超过14天的一般按14天资助。

(一)申请要求

1.活动内容与形式。实践活动的内容应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密切相关,参观、走访等类型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

2.团队组成。每个实践项目应安排至少1名专业指导教师(可不随队同行)和1名带队教师对实践活动进行全程指导。组队研究生人数不少于3人(与本科生组队的项目除外)。

3.重点项目。固原市隆德县是我校重要合作区域,重点资助研究生组建专项团队前往宁夏特别是隆德县,围绕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主题开展实践活动。

4.申请博士团专项的团队请在汇总表中注明,由研究生院和校团委共同认定入选后,可获得研究生院专项资助。

(二)工作时间安排

613日前,各实践队向学院提交《短学期研究生实践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短学期研究生实践项目计划书》(附件3)(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电子版提交至:dhb2019@xmu.edu.cn

纸质版提交至:

1. 海韵行政楼C306 易老师

2. 翔安学生活动中心A108 戴老师

 研究生实践活动通知附件.zip


联系人:

戴老师  18805066964  dhb2019@xmu.edu.cn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扫码加入咨询群:581300780(我院2022年短学期研究生实践)